空间创建需要需要名额分配和申报?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度特色空间创建活动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6〕28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6﹞13号)精神,为培育空间建设与应用典型,为全省“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作提供示范引领,促进空间应用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特色空间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空间在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和学科网络研修中的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00个特色主题空间并持续深化应用,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有效模式,引领和推动空间的规模化、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jer.cn)实名教师用户。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6年4月至12月。
四、建设要求
本次特色空间创建活动依托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小切口、深应用”,一个空间一个主题,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网络研修和师生教学互动等活动,并总结提炼形成应用典型案例,为全省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示范引领。
五、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评审验收工作,提供省级网络平台支撑和相关保障。各地教育技术中心(电教馆)负责辖区内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报名
4月15日,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启活动专区。教师可在活动专区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特色空间创建活动(填报内容样式见附件1)。填报内容包括教师基本信息和创建成效说明,所填内容在省级评审验收前均可修改。
报名截止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求各设区市推荐上报到省级的参评空间须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在活动专区进行在线报名。
鼓励2015年通过省级评审验收的特色空间(包含精品示范空间)继续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二)建设应用
4月-10月,教师根据活动的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特色空间评价指标(试行)》(附件2)。期间教师个人及各级教育技术中心可自行组织空间交流与应用推广。
(三)设区市推荐
11月1日前,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3)完成特色空间网络推荐工作,同时将《各设区市特色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空间展示
11月5日-12月5日,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特色空间活动专区将对各地推荐的空间进行分类展示推荐,以供全省学习交流,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所有用户均可参与空间点评。同时,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视具体情况为推荐空间增加资源存储空间,以供教师进一步丰富和优化空间资源。
(五)评审验收
12月中下旬,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空间进行集中评审,确定1000个特色空间名单,并发文公布。
(六)活动奖励
对于本次活动产生的1000个省级特色空间予以发文表彰,并在其网络空间配挂“特色空间”荣誉徽章。取排名前200的省级特色空间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鼓励各地利用省特色空间创建活动平台开展特色空间评比和推荐。本次活动将根据省平台特色空间报名人数、获奖情况评选出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特色空间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文章和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市教育技术中心明确活动负责人,并于8月3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邮箱。
2.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赵川,联系电话:0571-89775187,邮箱:zjedu89775187@163.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15室(邮编:310012)。征集活动平台技术工程师:陈营军,联系电话:18768112855。活动技术服务QQ群号:368734669。
附件1: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度省特色空间创建活动网络填报样式表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