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
关于召开春晖幼儿园“县管校聘”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象教人〔2020〕15号《象山县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7月25日(本周六)召开春晖幼儿园县管校聘工作会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7月25日上午8:30,总园多功能厅,会期一天
二、参加对象:全体教职工
三、议程安排
1.解读《象山县春晖幼儿园“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2.教职工工作满意度测评;
3.全体教职工参加竞聘演讲:
上午:中层和教师
下午:保育员和后勤
4.全体教职工参加竞聘投票。
四、注意事项
1.会前请认真阅读《春晖幼儿园幼儿园“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了解竞聘岗位要求与流程;如有问题,可咨询竞聘领导小组成员;
2.每位教职工请填写附件1《象山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报表》,并于7月24日中午11:00前将电子稿发送给岑黎明老师;
3.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竞聘岗位准备竞聘演讲,要求言简意赅,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直聘人员无需参加演讲)
4. 请全体教职工务必准时参加此次会议。因病未能到现场参加竞聘演讲的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权利(委托人需凭县级医院医务证明,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需要有委托人签名并按有指纹的书面授权书才可以代理演讲);未按时参加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相互知照,谢谢配合。
象山县春晖幼儿园
2020年7月21日
象山县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工作实施细则
为顺利推进我县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7〕13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实施幼儿园教职工“以县为主”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幼儿园用人自主权,加强幼儿园管理,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引导教师向农村幼儿园、薄弱幼儿园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提高人员使用效率和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1.实施范围:二级及以上公办和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推行时间:2020年5月起。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一)核定编制(5月)
教育局根据《宁波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甬编办发【2013】30号)文件精神,并统筹考虑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核定编制。核定的编制数包括在编和非在编专任教师和辅助岗位人员。根据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的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核定岗位等级(5月)
在县人力社保局核定教育系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总量的基础上,县教育局核定各幼儿园岗位等级数量。各幼儿园在核定的岗位等级总量内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各幼儿园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由教育局实行集中调控和管理,主要用于评聘交流教师,优先满足园长、县外支教工作需要。
(三)组织竞聘(6月-7月上旬)
竞聘以各幼儿园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1.宣传动员
各幼儿园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2.组建机构
各幼儿园成立“县管校聘”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竞聘工作小组负责本园竞聘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小组成员由园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视幼儿园规模一般5-9人,其中教师代表需占三分之一及以上。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负责本幼儿园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视幼儿园规模一般3-5人。
各园“县管校聘”领导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教育局备案。
3. 制定方案
各幼儿园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根据2020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综合考虑近三年的生情预测,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幼儿园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在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园“县管校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后,报教育局批准实施。
三年里,各幼儿园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园实施方案对教师岗位进行微调。
4.个人申请
各幼儿园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各幼儿园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象山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报表》,向幼儿园提交直接聘任、园内竞聘等申请。正在支教的教师,向支教幼儿园的提出申请;当年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向原幼儿园提出申请。
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竞聘工作小组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
5.组织竞聘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三年内退休人员(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孕期哺乳期人员,重大疾病人员,有县外支教经历人员,幼儿园可直接安排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幼儿园安排的岗位,也可竞聘其他岗位,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2)首轮竞聘
各幼儿园择优聘用本园上期聘用的教职工,面向本园教职工推出的岗位数应低于实际人数。需留一定岗位用于新教师分配、跨园调动、支教等。
幼儿园竞聘工作小组根据本园“县管校聘”实施方案,组织意向参与园内竞聘的教职工竞聘。
竞聘后,空缺岗位可及时面向本园落聘教职工进行补岗。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补岗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竞聘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在编的申请跨园调动、支教的教师,须参加原幼儿园首轮竞聘聘得岗位,教育局按照调配文件规定和各园空岗位进行调配,由此产生的空岗位由编外教师顶岗。
(3)二轮竞聘
二轮竞聘对象为在编的首轮竞聘落聘人员和首轮放弃竞聘的人员,各幼儿园将名单上报,由教育局推荐到比原幼儿园与县城更远距离幼儿园(或规模更小幼儿园)的参加二轮竞聘。
二轮竞聘由各园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后,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4)组织调剂
各幼儿园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
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落聘教师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
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教育局调剂的在编教师,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6.办理手续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幼儿园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人员(1-5专指在编教师)
1.关于在编在岗的辅助岗位人员
在编在岗的辅助岗位人员是指在幼儿园中的辅助岗位的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保安、报账员及其他工勤人员。从事辅助岗位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再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参评岗位相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助岗位的在编在岗教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称并已保留其专业技术待遇的,须低聘到现职称的起始等级;新产生的由教学一线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到管理或工勤岗位的,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按所聘管理或工勤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2.关于在编在岗的孕期哺乳期人员
在编在岗的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指定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台胞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其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3条规定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时间截至2020年8月1日。
3.关于在编在岗的重大疾病人员
在编在岗的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
4.关于在编在岗的专职督学人员
由教育局聘任的在编在岗的专职督学人员,编制由教育局单独划转给聘用幼儿园,岗位由所在幼儿园统筹管理。
5.关于在编的待岗人员
在编的待岗人员到缺编幼儿园跟岗学习,并签定跟岗学习合同。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并由幼儿园进行考核。
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幼儿园享受待岗待遇。待岗第一年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和其他奖励性津补贴。待岗第二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降低一个或以上岗位等级。
待岗一年后,第二年竞聘上岗的教职工须降低一个或以上岗位等级;待岗两年后,第三年竞聘上岗的教职工须在待岗期间岗位等级的基础上再降低一个或以上岗位等级。待岗结束,不视为恢复待岗前的岗位等级。
待岗期最长为两年,期间仍未竞聘上岗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教育局调剂的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6.关于违反师德规范人员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近三学年(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因违反师德规范而受问责处分以上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本园首轮竞聘。
7.关于满意度测评较低人员
满意度测评在70%以下的教师,不得参加本园首轮竞聘。
(五)其他有关政策
1.关于辅助岗位
幼儿园中辅助岗位的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及其他工勤人员尽量采用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的方式解决,严格按核定人数派遣,若采用服务外包方式,核定的指标不能移作他用。在编在岗的现已在辅助岗位的人员,人员只减不增。
增核本园专任教师编制数的7%的附加编制,用于对集团园、个体园等指导帮扶,教师培训、产假、大病等需要,以及学校其他工作需要。
幼儿园一般不设处室,只配备职能人员。规模在8班以上的,可设总务处;规模在18班以上的,可设校安处;有分园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增加中层职数;辅导一定数量民办园的专职辅导干部享受中层待遇。
幼儿园正副园长根据规模配置,6个班级及以下的设1名,7-12个班级设2名,13-18个班级设3名,19个班级及以上设4名。专职书记、副书记职数纳入正副园长职数。已超配的幼儿园,3年内完成消化,逐步规范。
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立,幼儿园行政管理和党群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
园长、书记周课时量为下班指导1个半天,副园长周课时量为下班指导1个半天、带班1个半天,中层周课时量为3个半天。工会主席按照中层行政工作量计算。
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各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幼儿园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等)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幼儿园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向教学一线倾斜。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先评优,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
(二)实行争议调解仲裁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幼儿园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处理,不服从幼儿园调解的可向教育局申请调解,不服从教育局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幼儿园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幼儿园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岗位竞聘相关工作。
(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
各幼儿园要根据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幼儿园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严明纪律,平稳推进
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
各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教育局。
六、《细则》中未尽事宜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各类表格
象山县春晖幼儿园“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我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根据《象山县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象教人〔2020〕15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健全幼儿园内部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更好地提升我园的整体办学水平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实施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幼儿园根据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实际岗位需要进行设岗;
2.保证一线原则。岗位设置优先保证一线教学工作需要,教辅与后勤岗位设置逐步减少,采用外包和一线教师兼职形式;
3.竞聘上岗原则。教职工根据幼儿园设定的工作岗位,选择自己适合的岗位,竞聘上岗;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标准择优聘用;
4.本校优先原则。幼儿园优先聘用本园教职工,确无合适人选的,面向其他学校聘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竞聘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组员由园务成员及党政工教师代表9个人组成。
竞聘工作小组负责本园竞聘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小组成员由园务领导和教师代表6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占三分之一。
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由学校党支部、工会领导和教师代表3人组成。
名单在园内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岗位设置
截止2020年7月1日,我园全体教职工117人,其中在编教职工38人,非编教师36人,非编职工39人,保安4人。
2020学年计划设置班级26个。根据教育局核编意见,考虑教师退休、哺乳期、重大疾病等情况,结合本园实际工作特点,最终确认我园“县管校聘”岗位设置110个,其中校级领导岗位4个,中层干部岗位3个,直聘岗位8个,专任教师岗位56人(含直聘岗位3个),保育员岗位26个,保健员岗位3个,食堂人员岗位9个,保安岗位4个。
竞聘领导小组在明确具体岗位数和任职条件、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五、竞聘方式和基本条件
按个人申请、幼儿园直聘、首轮园内竞聘、二轮更远更偏跨园竞聘的顺序,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申请跨园调动、支教、名优教师交流的教师,须参加幼儿园首轮竞聘聘得岗位,教育局按照调配文件规定和各校空岗位进行调配。
参加竞聘的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承担满工作量的工作,服从幼儿园安排和调配,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⑴教育局认定的中层干部岗位设置:根据教育局核定,我园教育局认定的中层干部岗位3个,设置为:总务主任1名,校安处主任1名,分园负责人1名。根据相关规定,完成3个半天带班任务。
⑵幼儿园认定的中层干部岗位设置:根据我园实际,设置幼儿园中层干部岗位12个,分别为:教研大组长 2名,教研组长4名,教科主任1名,辅导干部1名,师训站长1名,信息报道组长1名,保育组长2名。根据工作需要以上岗位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
⑶中层干部岗位任职条件: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业务技能、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廉洁奉公,乐于奉献,服务教育意识强。
⑷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办法:当上述某一岗位申请竞聘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时,经学校竞聘工作小组研究后聘任;当上述某一岗位申请竞聘人数多于岗位数时,学校竞聘工作小组综合教师评分(占60%)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分(占40%)决定聘任。
2.专任教师、保育员与后勤岗位竞聘
⑴岗位设置:根据幼儿园实际,设置班主任岗位52个、专任教师岗位4个,保育员岗位26个,后勤岗位16个。具体岗位、工作量、条件与职责要求如下:
类别 |
岗位和核岗数 |
周工作量安排 |
条件与职责要求 |
|
专任教师 56 |
教研大组长 兼班主任 |
2 |
脱班2个半天 |
认真执行教学常规,较好完成本职教学任务,具有良好的家园沟通能力,达到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要求; 加强学习研究,注重学科业务能力提升; 兼职老师根据上级部门和幼儿园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乐于完成幼儿园交给的其他任务。 |
教研组长 兼班主任 |
4 |
脱班1个半天 |
||
教科主任 兼班主任 |
1 |
脱班1个半天 |
||
信息报道组长 兼班主任 |
1 |
脱班1个半天 |
||
师训站长 兼班主任 |
1 |
必要时脱1-2个半天 |
||
班主任 |
43 |
/ |
||
辅导干部、办公室兼专任教师 |
1 |
脱班2个半天 |
||
办公室、档案员 兼专任教师 |
1 |
脱班2个半天 |
||
报账员、采购员 兼专任教师 |
1 |
脱班2个半天 |
||
办公室、网络管理兼特色教师 |
1 |
承担9个大班体育课 |
||
保育员 26 |
保育组长 兼保育员 |
2 |
/ |
能了解并能较好执行幼儿园保育、保健、后勤、保安等相应工作规范和流程;根据幼儿园要求做好教育配合和家园联系工作,注重本职工作业务能力提升;乐于完成幼儿园交给的其他任务。 |
保育员 |
24 |
|||
后勤 岗位 16 |
保健医生 |
3 |
||
食堂人员 |
9 |
|||
保 安 |
4 |
说明:
①凡申请专任教师岗位的教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也有承担教研组长、教科主任等岗位的义务。
②如教学一线教师聘任后改在教学辅助与后勤岗位的,根据“岗变薪变”原则,按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六、组织竞聘
1.宣传动员
幼儿园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2.组建机构
根据文件精神,组建幼儿园竞聘领导小组、竞聘工作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 “县管校聘”领导小组
组 长:吕 晔
组 员:张英姿、王 静、康海燕、张丹君、周 娟、王 琼、王琼琼、宋丽丽
★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张英姿
组员:康海燕、周 娟、张丹君、王琼琼、岑黎明
★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组长:王 静
组员:王 琼、宋丽丽
3.制定方案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幼儿园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幼儿园工作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经校“县管校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4.个人申请
符合竞聘条件的教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象山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报表》,向幼儿园提交支教、名优教师交流、直接聘任、校内竞聘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竞聘工作小组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
5.竞聘、演讲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教育局聘任的专职督学人员,三年内即将退休人员(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孕期哺乳期人员(时间截止2020年8月1日),重大疾病人员,有县外支教经历人员,已经正在、将要参加农村交流的名优教师及经教育局批准的对象等,幼儿园可直接安排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重病人员和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指定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台胞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其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并在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幼儿园安排的岗位,也可竞聘其他岗位,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2)园级领导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园长由教育局按规定程序任命或聘任;副园长需参加民意测评;工会主席根据工会法规定程序,由幼儿园教代会选举产生,报教育局工会审核。以上人员自然聘任为相应岗位教师。
(3)中层竞聘
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我园设教育局中层3位,幼儿园中层12位。以上岗位需通过公开竞聘演讲产生,若中途出现岗位空缺,及时通过竞聘补足。
(4)普通教师聘任
凡申请一线教师岗位的,有承担班主任或配班教师工作的义务,需服从总、分园统筹调配。
当竞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时竞聘人员需取得考评组70%以上的“同意”票(含70%),才属竞聘成功;低于70%“同意”票的落聘。
当竞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考评组内得“不同意”票最多的落聘,如出现相同票数的“不同意”票,则根据近五年工作实绩量化分,由“县管校聘”领导小组表决;竞聘后,空缺岗位可及时面向本校落聘教职工进行补岗,也可由二轮竞聘或组织调动产生,还可以预留岗位用于接纳校新分配教师,非编教师在二轮竞聘中可能出现“高职低聘”(即职称工资降级聘用)。落聘人员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补岗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首轮落聘人员可以参加二轮竞聘。教育局将调配后各园空岗位统一公布,在编落聘人员可向有空岗位意向幼儿园递交申请,只限报一个幼儿园,但可以报多个岗位,或填服从分配,且申报的幼儿园需和本园同一片区内或更远更偏片区(详见《象山县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二轮竞聘由幼儿园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后,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6)辅助岗位竞聘
分岗位报名,资格认定,投票。直聘人员直接入岗原岗位,空余岗位进行竞聘。
当竞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时竞聘人员需取得考评组70%以上的“同意”票(含70%),才属竞聘成功;低于70%“同意”票的落聘。
当竞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教研组内得“不同意”票最多的落聘,如出现相同票数的“不同意”票,则由“县管校聘”领导小组票决。落聘人员可以参加二轮竞聘。
辅助岗位的教师不再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可参评其他相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由教学一线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到管理或工勤岗位的,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按所聘管理或工勤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七、其它事宜
1.我园首轮竞聘工作,定于2020年7月底进行。
2.园内落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本园或其他幼儿园二轮竞聘,再次落聘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协调,不服从协调的成为待岗人员,待岗人员具体要求和待遇见教育局文件。
3.办理手续。各类聘用人员在幼儿园将竞聘结果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争议处理。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幼儿园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再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未按时参加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病未能到现场参加竞聘演讲的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权利。(委托人需凭县级医院医务证明,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需要有委托人签名并按有指纹的书面授权书才可以代理演讲)
6.本方案经幼儿园竞聘领导小组、竞聘工作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审核批准。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象山县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并由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竞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传达、学习《象山县幼儿园“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
7月6日 |
|
1.组建本校“县管校聘”组织机构; 2.制定《象山县春晖幼儿园“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 |
7月10—20日 |
|
1.方案公示及意见征询; 2.直聘人员公示; 3.教师填写《象山县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报表》(附件1) |
7月20—23日 |
|
1.全体教教职工民意测评; 2.组织首轮竞聘; |
7月25日 |
|
1.补岗竞聘; 2.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 |
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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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任人员及落聘人员材料汇总; 2.首轮竞聘后空缺岗位汇总并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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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二轮竞聘 |
8月初完成 |
|
1.办理聘用手续(结合教育局安排) |
8月中下旬完成 |
象山县春晖幼儿园
2020.7